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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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-2012学年度国际贸易系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单项标兵”的通知

来源:null  日期:2012-09-03 14:45:07  点击:  属于:通知公告
为了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的良好校风,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热情,促进我院学生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的协调发展,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11-2012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及“单项标兵”评选活动。
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系在校学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、条件
具体参照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相关规定 [见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(2011版)]及《国际贸易系学生评优考核制度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1、评选名额
三好学生评选名额无限额,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系学生干部数的15%。
2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
“三好学生”评选参照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、《国际贸易系学生评优考核制度》中相关规定。参评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优以上,学习成绩一年内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。各年级参评人数不限。
3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参照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、《国际贸易系学生评优考核制度》中相关规定,参评学生须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,学习成绩一年内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,综合测评成绩达到良以上。
4、“单项标兵”
“单项标兵”的评选分为“体育标兵”、“文艺标兵”及“纪律标兵”三项,每个班各限一名。
要求参评学生须在“文艺”、“体育”、“纪律规范”上有突出的表现,学习成绩一年内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及格以上(选修课成绩除外),不得有补考或者重修的情况。综合测评成绩达到良以上。在参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各班文艺委员、体育委员及纪律委员可优先考虑。
三、评选程序
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,表格中的事迹材料应真实、准确,具代表性和典型性。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,一经发现,当即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四、其他要求
(一)各年级务必于9月7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送交到各分管辅导员处。
(二)2011-2012学年度的成绩单需从正方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系(部)或教务处公章。
(三)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得重复参与院学生会、系学生会及班级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。
 
国际贸易系学工办

0一二年九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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