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的良好校风,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热情,促进我院学生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的协调发展,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11-2012学年度“学院奖学金”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国贸系全体在校(2010级、2011级)学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、条件
分为一、二、三等奖,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,参评学生成绩单科不低于85分;二等奖学金为700元,参评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;三等奖学金为300元,参评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。
具体参照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,相关规定执行(见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》)。
三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
(二)评选工作程序:采取由下至上的办法,充分发扬民主。首先由班委会、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,初评结果送交所在系(部)审核、公示后,以系(部)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,并由学生工作处公示,学院领导审批后,给予表彰。
(三)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,表格中的事迹材料应真实、准确,具代表性和典型性。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,一经发现,当即取消其评选资格,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四、其他要求
(一)各班级务必于9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送至分管辅导员处。
(二)凡申请学院奖学金的同学需填写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》,2011-2012学年度的成绩单需从正方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系(部)或教务处公章。
(三)凡申请学院奖学金的同学需建立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系学院奖学金评定档案》,档案中包含:1、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申报表》;2、2011-2012学年度的成绩单个人成绩单;3、《国际贸易系2011-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计分表》;4、参与综合测评的材料相关复印件;5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。
二○一二年九月三日
国际贸易系学工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