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(室)、系(部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,2013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调休共3天,即4月29日(星期一)至5月1日(星期三),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4月27日(星期六)补4月29日(星期一)的课程,4月28日(星期日)补4月30日(星期二)的课程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。同时,自行安排假期值班,于4月24日(星期三)前将值班安排表发xzk65732033@163.com邮箱备查。
特此通知。
党政办公室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