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,加强学生会的财务管理,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特定此制度:
一、学生会全部资金(包括学校拨款,活动收入,商业机构及其他组织的赞助资金),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管理,所有支出项目由主席统一调拨;
二、外联部(包括其他部门)拉来的赞助资金全部移交办公室,由办公室主任保管。(办公室主任需在收款时同时组名来源,金额。)
三、学生会所有现金,账目及报销凭证统一由办公室管理。
四、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,已提前在工作计划方案中列出详细的预算开支表,交办公室备案。(预算开支款由主席,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后生效。)
五、活动结束后,举办活动部门应作活动经费结算表,并附发票或收据三天内交办公室审核。六、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(发票)或字据同意向办公室保帐,报销。(报销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,并由部长签字。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手锯时,须由主席批准。)
七、日常工作中不报销车费,工作餐费(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席批准)。
八、学生会财务账目由秘书处秘书长负责纪录,账目应做到清楚明了。
九、秘书处负责每月末时对学生会财务收支情况作小结,并交主席审议。
十、此项制度应严格遵守,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,报虚帐假账,凡徇私舞弊者,一经发现,即予以自动离职处理,并如数追回公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