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完善国贸系学籍管理制度,维护我系正常教学秩序,根据《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系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新学期开学,本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到时间返校报到,办理注册手续。
二、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下列情形可视为请假的正当理由:
(一)本人有病,不能如期报到的,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;
(二)直系三代以内亲属病危、病故,不能如期报到的,需持有关证明;
(三)因不可抗力、不能如期报到的,须持有关部门证明。
三、请假申请必须于开学之前提前告知分管辅导员,开学后请假无效。
四、每学年开学时,学生须先缴纳学费和住宿费,然后方能注册,注册时须出具缴费收据。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的,须提出书面申请,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,办理缓交费用的手续后方可注册。
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(含两周)未注册者,视为放弃学籍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五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,须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办理。
六、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,一律全系通报批评,并上报学院进行全院通报批评。凡通报批评者均取消年度所有评优和奖助学金资格。
七、开学后,由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来报到的学生情况,做好报到的人数、缴费情况、领取课本具体人数的统计,并上报有关部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