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系部新闻:关于2009年冬季征兵的通知
发布人:国贸系 发布时间:2009-10-22 8:43:05
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的相关要求,及我省2009年征兵工作会议、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二○○九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》(市美府[2009]16号)的精神,为做好我院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对象和范围
1、在我院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2010届毕业班学生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。
2、依法应当缓征的大一、大二年级在校学生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,原则上以2009年入校的新生为主,在读生入伍后,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,退伍后准其复学。
3、从今年开始,征集符合条件的女青年入征。2010年应届女毕业生、在校女生可报名应征。
二、征集条件
1、基本条件:年龄为2009年年满18至23岁。男生162cm以上,女生160cm以上。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%;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;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2、体格条件,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2008年8月22日公布的《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》(国征[2008]4号)及有关规定执行。
3、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政策执行。
征集条件的相关文件在学院保卫处的网站公布。
三、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
1、报名时间: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学生,请准备6张1寸彩照(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),请于2009年10月26日前到学院人民武装部黄守官老师处报名登记,咨询电话:0898-65910515。
2、体格检查:2009年11月2日到美兰区人民武装部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。
3、政治审查:2009年11月10日至25日进行政治审查。
4、体格复检:2009年11月26日至28日
5、走访定兵:11月29日至12月9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阶段;
6、新兵起运:12月10日至月底为新兵起运阶段。
女学生复检时间拟定于11月15、16两日。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,按时报名应征。
特此通知。
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武装部
二○○九年十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