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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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
来源:null  日期:2013-11-27 10:18:52  点击:  属于:科研动态
各系(部)、处(室):
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办理。为做好此次我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,请各部门组织好本部门到期项目负责人,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。
二、结题要求
参照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三条第四款,未达标准的请不要报送结题材料。
三、结题程序
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,网上申报地址为:“http://www.hngjc.cn/→科研项目结题申报评审”,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6日。
(一)帐号
账号和密码为申报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时的账号和密码。
(二)上传材料
1.申报者需从网上提交如下材料:
(1)《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》;
(2)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(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);
(3)中期检查报告书;
(4)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;
(5)原项目《申请评审书》;
(6)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(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,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。指导性项目不需要);
(7)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(包括奖励证书,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、推广、应用介绍等);
(8)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。
2.网上提交附件要求:
(1)经费使用情况表请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(指导性项目不需要);
(2)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(盖有省教育厅公章)请从学院复印扫描后上传;
(3)原有申请评审书、中期检查报告书、研究成果也请扫描并上传;
(4)研究成果中的论文请扫描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进行上传,专著请扫描封面、目录及标注页即可,专利、获奖等成果扫描后上传;
(5)所有扫描上传的材料容量不能过大,尽量采用容量小的格式进行上传。
3.上传文档时请注意,系统中显示的“上传申报评审书”实际上指的是上传“终结报告书”,而申请评审书只能作为附件进行上传。扫描上传时需要注意的是,每项内容(如批准项目文件)请扫描后放在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中,然后进行上传,而不是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上传。
(三)提交纸质材料
1.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、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(A4纸)交所在部门审查,并填写《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》交所在部门汇总。
2.材料装订顺序请按:
(1)封面;
(2)结题材料目录;
(3)《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》;
(4)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(无变更的不需要提供);
(5)中期检查报告书;
(6)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;
(7)原项目《申请评审书》;
(8)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(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,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。指导性项目不需要);
(9)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(包括奖励证书,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、推广、应用介绍等);
(10)科研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。
3.论文请复印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,并与结题材料一起装订,著作、教材或其它材料请提供3本(册、件),数据库光盘请提供3张,并且粘贴在结题材料的后面
4.请申报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于2013年12月18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及《结题汇总表》(加盖部门公章)报送科研处117室,逾期不候。
注: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必须严格一致。
 
联 系 人:田老师 韩老师
联系电话:0898-65730887
电子邮箱:hnjmkyc@126.com
 
 附件:1.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2.结题材料封面(请统一使用蓝色)
3.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终结报告书(打印时请缩放到A4纸)
4.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
5.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
6.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
 
 
 
科研处      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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