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〉的通知》(教体艺〔2014〕5号)及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学生体测计划,现决定对2016、2017级学生进行《标准》测试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给予配合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测试对象:2016级学生(第三次体测)、2017级学生(第二次体测)。
二、测试时间:2018年 4月 14日至5月19日(第七周至第十二周)
三、测试地点:田径运动场和体测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及要求:
1.测试时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;没证件者,不能参加测试。
2.着轻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,测试前充分做好准备活动。
3.个人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,监考老师在测试前要核查证件,发现替考行为,报教务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4.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,需办请假手续,后由体测中心安排时间补测。
五、测试项目与要求
1、测试项目(男、女各 8 项):
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坐位体前屈、50 米跑、
(女:800米、仰卧起坐) 、(男:1000 米、引体向上)。
2 、要求:长跑测试前需了解个人身体情况,请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参加测试方可参加。有哮喘、心率不齐、心脏病、高血压、残疾、癫痫病等主要脏器疾病者可申请免测或单项免测。
3、申请缓、免测方法:测试前,自行办理病况证明(必须是由省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并盖章);填写免测申请表一式二份(附件3),并按要求签字审核后,测试当日交还体测中心管理员登记保管。
六 、如遇到雷天下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到不能安排体测,则另行通知。
七 、请班委或学生自行查看《标准》测试安排表,按时组织本班同学到场参加测试。各班测试安排,请查看附件2。
八、未尽事宜,请及时联系体测中心莫老师;人文教务教务办王老师(一栋教学楼222人文艺术学院教务办);体育教研室主任颜老师(体育馆二楼)
附件1: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说明及单项评分表
附件2:2016、2017级学生《标准》测试安排表
附件3:体测免测申请表
教务处
2018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