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做好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和2019届(专科)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工作,请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各项材料,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xuejike2013@163.com。
一、课程补考安排
(一)考试对象
课程补考主要针对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及缓考学生(缓考学生考试成绩由补考成绩和平时成绩按原比例计算)。(旷考者不能参加补考;2019届专科毕业班成绩不合格、缓考、旷考一律参加清考,不参与补考;2019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上学期成绩不合格或缓考可参加此次补考,不能参与清考,旷考者及其他另行重修课程,重修通知后续发布)
(二)补考具体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,时间安排如下:
1.国际教育学院、旅游管理学院(3月4日—5日)
2.人文艺术学院、工程技术学院(3月6日—8日)
3.财务管理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(3月11日—13日)
4.马院及其他跨学院课程(3月14日-15日)
(三)名单确定
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参加考试,补考学生名单登录正方教务系统查询统计。
(四)材料报送
各课程的补考由开课学院安排,补考时间应避免与补考学生的正常上课时间冲突,补考场地从课表中选取没有使用的自管教室,并填写《补考安排表》(附件1)于3月1日中午12点前报教务处(行政楼216室)备案后实施。
(五)成绩录入
成绩于3月21日中午12:00前录入完毕,成绩打印稿、《考试签到表》和《考场记录表》由二级学院收齐后于3月22日17: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(行政楼112室)。
二、期末前清考工作安排
(一)考试对象
课程清考主要针对:
1.2019届专科毕业班学生(成绩不合格、缓考、旷考一律参加清考);
2.往届专科毕业生(原则毕业两年以内)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参加此
次清考。
(二)考试申请条件
符合上述要求之人员,在接到学院清考通知后,应书面向所属学院提出清考申请。已毕业而申请清考人员,应注明毕业时间及需清考科目。所属学院批准后,按照接到申请的数量及科目组织清考考试。
(三)考试时间:3月18-22日
(四)名单确定
各二级学院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,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发出清考通知(请务必做到广泛告之),并于3月14日中午12点前把《清考学生信息表》(附件3)及清考安排表(附件2)报送教务处(行政楼216室)。
(五)公共课及跨学院清考课程
公共课程及跨学院的课程清考安排在3月21-22日(跨学院课程21日、马院22日),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统计的参加清考课程学生名单,联系开课学院安排地点、监考教师和组织实施考试。其他课程由二级学院安排。
(六)成绩录入
清考的成绩于3月28日17:00前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(行政楼112室)完成录入和报送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补考安排表.xls
清考安排表.xls
清考学生信息表.xls
教务处
2019年2月26日